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訊息 > 戶政法令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駐日本代表處驗證日本當地結(離)婚證明文件有三(擇一)

駐日本代表處受理國人在日本結()婚時,驗證日本當地結()婚證明文件並加註符合行為地法及結()婚生效日期,證明文件有三(擇一)

(一) 日本戶籍謄本

為日本戶籍地戶政機關發出,明確載有結()婚成立日期。

(二) 婚姻届/離婚届受理證明書

為獎狀式,明確載有結()婚成立日期。

(三) 受理證明書

 日本區公所發出為日本法定文件,依日本國內法結婚及協議離婚之成立日為「受理證明書」上之申請日,可證明結()婚生效時間。

 法院判決離婚:判決確定日為離婚成立日期,紀錄於「受理證明書」之要旨欄。

 調停離婚:調停成立日為離婚成立日期,紀錄於「受理證明書」之要旨欄。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12-17
  • 發布日期: 2021-12-1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太平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1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