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約結婚登記
- 結婚當事人除於結婚登記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者外,如無法於結婚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者,得於結婚登記日前三個辦公日內,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指定結婚登記日,本所將依結婚當事人指定之日期,完成結婚登記。
- 依內政部規定,如假日適逢選舉日、天然災害等,考量人力調度及危害人身安全等因素,戶政事務所得不受理結婚登記。
- 天然災害無法事先預知公告,是否上班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布為準。
※ 申請人:雙方在國內未曾設戶籍者、雙方或一方在國內現有或曾設戶籍者,在國內結婚且當事人一方或雙方設籍臺中市或同時辦理遷入者。
※ 應備證件:
- 結婚書約(包括證人2人簽章)、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最近二年內所攝正面半身彩色1張 (新式身分證規格)。
※ 假日預約結婚登記特別規定:
- 網路預約請於3個工作日前(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上網登記。
- 線上受理申請案件,本所於每日(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上午09:00及下午16:30收件。
- 請務必詳填表單各項資料,以方便聯絡。
- 本預約申請注意事項僅適用一般登記,若有其他特殊情形者,請參閱戶籍登記須知,或洽本所諮詢專線(04)2393-6767,由專人為您詳細解說。
- 如須取消預約,請以電話聯絡。
※ 於國外(含大陸地區)結婚者,已符合行為地法之結婚案件,不列入本預約範圍。
※ 電話預約04-23936767 「線上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