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案件項目 | 初核 | 複核 | 核定 | 辦 理 總期限 ﹝天﹞ |
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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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 | 期限 ﹝天﹞ |
單位 | 期限 ﹝天﹞ |
單位 | 期限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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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認領、收養、終止收養、結婚、離婚、監護、輔助、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死亡、死亡宣告、出生地登記 | 戶 政 事 務 所 |
隨到隨辦 | 隨到隨辦 | |||||
初設戶籍、遷入、遷出、住址變更、分(合)戶登記 | ||||||||
變更(含更改姓名)、更正、撤銷、廢止登記 | 疑義案件期限5天。
(更正案件疑義除戶政事務所就戶籍資料查證外,視案件複雜度,有時亦須協請其他機關查證,處理期限應視個案特殊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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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身分取得、喪失、變更、回復、民族別登記 | ﹝不含查證時間﹞ | |||||||
國民身分證 (初、換、補領) |
﹝不含查證時間﹞ | |||||||
戶口名簿、戶籍謄本、閱覽戶籍登記資料 | ||||||||
印鑑登記、證明、變更、廢止 | ||||||||
門牌編釘 | 3 | 3 | ||||||
請領門牌證明 | 隨到隨辦 | 隨到隨辦 | ||||||
申請英文戶籍謄本 | 5 | 5 | ||||||
歸化取得、喪失、撤銷喪失、回復、廢止國籍 | 戶 政 事 務 所 |
3 | 民 政 局 |
7 | 內 政 部 |
# | 10 | 1.不含疑義案件須進一步查證時間。 2.核定單位為內政部(辦理總期限不含層轉內政部核定時間)。 |
換發或補發國籍許可證書 | ||||||||
中華民國國籍證明 | ||||||||
自然人憑證 | 戶 政 事 務 所 |
隨到隨辦 | 隨到隨辦 | |||||
通訊申請戶籍資料 | 戶 政 事 務 所 |
3 | 3 | 通訊申請戶籍資料除須查詢戶籍資料外,尚須以公文函復申請人,較為費時。 | ||||
申請親等關聯資料證明 | 7 | 1個月 | 100年戶政業務新增項目。(不含疑義案件須進一步查詢時間) | |||||
備註: 一、以上期間以實際上班日為準(不含例假日)。 二、各項申請案件如需請示或查證者,則該上開處理期間,不含依案情請示或查證之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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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案件期限表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8-02
- 發布日期: 2014-06-1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太平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