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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憑證專區

「自然人憑證」即是在網路上作資料交換時,如同網路身分證作為辨識雙方身分用。政府為實現電子化政府的目標所開辦自然人憑證(網路身分證),其目的在方便民眾,提升政府效能,目前提供民眾直接上網申辦電子化戶籍謄本、個人綜所稅結算申報…等服務、未來仍將開放更多項目,歡迎多加利用。申請自然人憑證(網路身分證)須由本人親自申請,詳細說明請上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網站。

另為貼近民眾生活需求,簡化自然人憑證須先有晶片卡再註冊的限制,自113122日起,民眾只要攜帶手機等行動裝置到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就可臨櫃申辦「行動自然人憑證」,申辦費新臺幣30元,之後免隨身攜卡,可直接享有隨時隨地e指搞定網路真實身分識別、數位簽章及加解密等數位新生活服務。

【申辦資格】

  1. 須為本人親自辦理。
  2. 年滿18歲以上設有戶籍之本國國民且未受監護宣告。
  3. 實體自然人憑證IC申辦費用:250元;行動自然人憑證申辦費用:30元。
  4. 任一戶政事務所均可申請(不限戶籍地)。

【應備證件身分證正本、電子郵件地址。

【受理時間

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17:30 (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除外)。

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網站

行動自然人憑證網站

【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80117

目前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相關應用服務項目

行動自然人憑證介接應用系統

申辦行動自然人憑證之行動裝置限制

  1. 作業系統為Android 9.0(含)以上、iOS 15(含)以上,並且無改機之情形。
  2. 請確認行動裝置具備網路、讀取QR碼,及「支援生物辨識功能」,並已完成生物辨識設定(指紋或臉部),且開啟使用權限。
  3. 請事先下載「行動自然人憑證」專屬APP(https://fido.moi.gov.tw/pt/downloadApp),並開啟推播通知。

▲提醒您:

自然人憑證實體IC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均可在網路上作資料交換,如同網路身分證,均具備身分識別、數位簽章,及資料加解密等功能,如將自己的自然人憑證交付他人使用,後續發生個資外洩或遭到冒用,可能會因此導致不必要的法律責任及個人財產損失。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12-02
  • 發布日期: 2016-06-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太平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5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