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兩公約教育訓練宣導
第 14 條(接受公平裁判之權利)
訴訟權利不因資力受影響,國家應提供適當協助
二、臺中市政府多元管道法律諮詢
1.臺中市政府或住(居)地區公所免費法律諮詢
2.臺中市各區公所調解
3.經濟弱勢可向住(居)地法扶基金會或訴訟法院,申請法律扶助
(1)臺中市政府日間現場法律諮詢:
每週一至五,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文心樓10樓,上午場(9:00至12:00)與下午場(14:00至17:00),民眾可於每場次開始前30分鐘至現場預約,亦可撥打諮詢預約專線:04-22289111分機23610、23611、或以網路先行預約(網址:https://legal-aid.taichung.gov.tw/)。
(2)臺中市政府夜間電話法律諮詢:
每週一至周四,晚上17:00至19:00,可撥打04-22177300,由專業律師為您解答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