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為因應立法院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要求,自本(102)年4月1日起自然人憑證IC卡工本費由新臺幣275元調降為新臺幣250元,另於4月1日前已繳275元申辦自然人憑證之民眾,一律不補退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