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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戶籍在嘉義,國民身分證遺失,請問可否在貴轄辦理補領?

依據內政部民國103年6月25日台內戶字第1030195892號函公告,有關初領及補領國民身分證,自103年7月1日起得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請 台端本人攜帶戶口名簿正本或貼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最近二年內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一張及規費200元辦理補領。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7
  • 發布日期: 2013-10-1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太平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