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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戶籍在臺中市和平區,國民身分證遺失,可否在太平辦理補領國民身分證?

依據內政部民國103年6月25日台內戶字第1030195892號函公告,有關初領及補領國民身分證,自103年7月1日起得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請本人親自辦理,攜帶(1)戶口名簿正本。(2)二項以上具有相片之身分證件,持駕照或健保卡為身分證件者,並應提憑其他具有相片之身分證件。(3)最近二年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一張。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7
  • 發布日期: 2013-10-1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太平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