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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子女12歲可以辦理身分證嗎?如果身分證遺失如何補發?

依戶籍法規定,有戶籍國民年滿14歲應申請身分證,未滿14歲得申請發給。 應備證件: 1、初領:二年內彩色相片一張.戶口名簿正本或身分證明文件(未滿14歲由法定代理人申請,並應核對本人人貌.14歲以上本人申請).規費50元。 2、補領:二年內彩色相片一張.附有相片足以證明身分之證件。規費200元。(未滿14歲由法定代理人申請,並應核對本人人貌、年滿14歲以上由本人申請)。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7
  • 發布日期: 2013-10-1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太平區戶政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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