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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戶籍在貴轄,但在臺北市擔任替代役,要辦印鑑登記,得否由連級以上部隊長核轉辦理?

內政部103年8月14日台內戶字第1030232164號函略以,依兵役法第25條規定,替代役役男於服役期間不具現役軍人身分,無比照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作業規定第5點中對於「在營軍人得由所屬連級以上部隊長核轉其印鑑登記機關辦理」之必要。故替代役役男若有需親自前往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辦印鑑登記等需要,得向服勤單位申請事假或利用自身榮譽假、補(休)假等方式前往辦理。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7
  • 發布日期: 2013-10-1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太平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