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徙係事實行為,遷徙登記應依事實認定,除夫妻、未成年子女在同一門牌號碼不得分戶外,其餘並無限制。故同址分戶雖未規定上限,但前提是要在該址實際居住。戶政所依據民眾提憑之單獨立戶之相關證件辦理同址分戶後,有一址多戶異常情形,如經警勤區員警實地查復確係虛報遷徙,將依規定處以3千元以上9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