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符合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情形,夫妻之一方得向 法院請求離婚,經法院判決確定後,單方持法院判 決書及確定書、戶口名簿、身分證、印章向戶政機 關為離婚登記。【若有未成年子女,可一併向法院提 起未成年子女行使權利義務之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