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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法院已經判決我與養父母的收養無效,我想要改回生父的姓,但是我的戶籍設在高雄,一定要回高雄辦嗎?

依內政部民國102年1月25日台內戶字第1020083146號公告事項,經法院裁判確定之收養無效、撤銷收養、終止收養無效及撤銷終止收養之登記,得同時辦理須改姓者之姓氏變更登記,並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登記。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7
  • 發布日期: 2013-10-1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太平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