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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生已改名,我們戶籍分屬不同縣市,我該如何辦理變更?可否異地辦理?

96年1月3日台內戶字第0950179008號公告96年2月1日實施,戶籍地已辦妥姓名變更或更正登記者之關係人,須隨同辦理配偶姓名、(養)父母姓名變更或更正者之變更或更正登記為異地辦理戶籍登記項目。請攜帶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及印章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配偶姓名變更登記。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7
  • 發布日期: 2013-10-1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太平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