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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姓名條例第1條第2項規定,臺灣原住民之姓名登記,依其文化慣俗為之;其已依漢人姓名登記者,得申請回復其傳統姓名;回復傳統姓名者,得申請回復原有漢人姓名。但以1次為限。同條例第9條規定,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申請改名….六、…有特殊原因者。依前項第6款申請改名者,以3次為限。但未成年人第2次改名,應於成年後始得為之。台端兒子以傳統姓名辦理出生登記,無漢人姓名可資回復,應依姓名條例第9條規定申請改名。
我兒子去年出生時以原住民傳統姓名辦理登記,現在想改回漢人姓名,如何辦理?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7
- 發布日期: 2013-10-1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太平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