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申辦案件 > 門牌業務 > 門牌申請須知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初編門牌

初編門牌申請須知分為:合法房屋及違章建築

合法房屋

● 申請人

  1. 房屋所有權人、管理人、現住人、起造人。
  2. 受委託人。

● 應備證件    (證明文件須繳驗正本)

  1.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
  2. 建造執照正本(含藍曬圖,大樓應另檢附各樓層平面圖)及建物位置簡略圖(大樓應檢附各樓層平面圖)或建築物使用執照正本或未實施建築地區建築物證明書。(如原建物拆除須另附拆除執照或切結書)
  3. 委託他人申請者,應繳附「委託書」及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
  4. 原編釘之門牌脫落、遺失或損毀不堪使用者,應申請補發或換發。
  5. 門牌初編證明書每份新臺幣20元。
  6. 門牌工本費每面新臺幣60元。

● 注意事項

  • 初編門牌應於鷹架拆除後提出申請。
 
     違章房屋

● 申請人

  1. 房屋所有權人、管理人、現住人、起造人。
  2. 受委託人。

● 應備證件    (證明文件須繳驗正本)

  1.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
  2. 土地所有權狀(或地籍謄本) 、地籍圖謄本、房屋位置略圖【國有地、公有地需憑承租契約並經產權機關惠示意見後辦理】。
  3. 若已課有房屋稅者,請檢附房屋稅籍證明或房屋稅單; 尚未課稅者免付之。
  4. 相片五張 :房屋正面(整體外觀)、客廳、廚房、臥房(照臥室內床俱)、衛浴設備(照內部馬桶及盥洗用具)。
  5. 若該房屋座落土地為共同持有者,需檢附土地所有權人全員之土地同意書。
  6. 都市計畫內土地,另需檢附分區使用證明(洽區公所申請)。
  7. 委託他人申請者,應繳附「委託書」及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印章。
  8. 門牌初編證明書每份新臺幣20元。
  9. 門牌工本費每面新臺幣60元。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2-08
  • 發布日期: 2015-12-3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太平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2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