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專區服務 > 檔案開放應用專區 > 檔案應用問題解答專區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之申請方式?

民眾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本所檔案,應先填具申請書並載明下列事項:

  1. 申請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住(居)所及聯絡電話。如係法人或其他設有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團體,其名稱、事務所或營業所及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電話、住(居)所。
  2. 有代理人者,其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住(居)所、及聯絡電話。如係意定代理者,並應提出委任書;如係法定代理者,應敘明其關係。
  3. 檔號。
  4. 檔案名稱或內容要旨。
  5. 申請項目。
  6. 申請目的。
  7. 有使用檔案原件之必要者,其事由。
  8. 申請日期。

申請書送達方式得以親自持送、郵寄或e-mail方式為之,本所網站並提供申請書下載服務。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7-16
  • 發布日期: 2020-07-1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太平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