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籍法部分條文最新修正 國籍法第3條、第4條、第9條、第11條及第19條條文修正1案,業奉總統105年12月21日華總一義字第10500160001號令公布。 總統府公報第7280期(見總統府網站http://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