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平埔原住民登記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平埔原住民登記

● 申請人
  1. 本人。
  2. 法定代理人雙方(如僅父母一方申請時,應附他方之同意書及約定書)。
● 申辦時間

      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

● 應備證件
  1.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及當事人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未領證者免付)。
  2. 第一代當事人欲取得平埔原住民身分,須先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列入民族成員名冊,再提憑證明文件向戶政事務所申請取得平埔原住民身分。
  3. 未成年之當事人如僅父母一方申請時,應附他方之同意書及約定書。
  4. 原住民身分之取得、喪失、變更、回復及民族別註記,申請人應備妥足資證明具有原住民身分之文件、申請書、約定書等辦理。
  5. 證明文件須繳驗正本。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2-05
  • 發布日期: 2025-12-0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太平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