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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女子與本國人離婚後,於逾居留期間,又與另一本國男子產一子女,如何報戶口?

為保障新生兒之權益與照護教養事宜,如該外國女子離婚後無再婚者,生父可持憑醫療機構開具之親子鑑定報告書,依戶籍法規定辦理出生及認領登記。嗣後如有爭議,可向法院提起訴訟,辦理撤銷或更正。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4-27
  • 發布日期: 2013-10-1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太平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324